福建省纪委昨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0.09.2014  00:13
近期,省纪委固定每周一集中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昨日周一恰逢中秋节,但这“通报惯例”仍然继续坚持。省纪委昨日又一次通过官方网站通报5起案例,展现了对违规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这5起案例分别是:

  1.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裕春借机公款旅游,并私自携带配偶随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责令将其本人及配偶旅游费用退缴国库。

  2.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胡福进违规公款聚餐、发放月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三明市梅列区农业局副局长邓衍铭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南平市顺昌县元坑镇曲村党支部书记张光林公款送年礼,并参与赌博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局长陈超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