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省受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全省1217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设受理点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宣布9月1日起我省将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全省1217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公安部要求,全省要确定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受理点,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省公安厅决定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包括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所有受理点的详细地址都将对外公开。
9月1日恰逢星期六,我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据悉,这项历史性举措将更加方便港澳台居民的学习、工作、生活。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等9项便利。
目前,我省公安机关正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制证材料调运储备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9月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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