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税与重税起征点 第三套房为重税起征点

26.07.2014  00:31

轻税与重税起征点 第三套房为重税起征点。韩康:“三阶梯模式”房产税思路的实施难点,也是最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就是轻税和重税的起征点。

在我们的讨论中,把第二套房作为轻税的起征点,也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应该更宽松一些,居民购买第二套房也不要征税,从第三套或更多套开始,另一种意见完全相反,认为只要不是自用购房就是为了投资和投机赢利,都应缴纳比较重的税。韩康认为,第二套房作为缴税起征点不是绝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居民住房差异拉大趋势,将来住房结构趋于合理,也可以提高标准。

把第三套房作为重税的起征点,之后税率逐步递增,在讨论中也有不同意见。有人提出,这样做,对那些有较多房子的人,可能是一个比较大的打击。韩康提出,他们做过很多调查,手中握有较多房产的主要是

高收入和中高收入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比例应该不超过15-20%,重税的起征绝不是为了打击他们,而是为了制约目前房地产的过度投资和投机。在目前投机氛围浓重,房地产泡沫比较大的背景下,这个起征点不适宜放得太宽,待将来发展纳入正常轨道后,重税起征点也可以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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