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03.02.2016  15:33

  莆田网讯 记者昨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为:

   违规收取建房款问题

  秀屿区月塘乡洋埭村违规收取建房款问题。洋埭村党支部负责人张国明和村委会主任张金贵召集两委成员,研究决定向本村建房户收取建房款。2013年至2015年4月期间,洋埭村共计向89户建房户收取建房款254.6万元(人民币,下同),未纳入村财管理,并由村报账员许万春及老人协会张亚玉直接在帐外开支,除用于支付村日常开支外,还用于发放补贴等开支。张国明、张金贵、许万春、张文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许万春洋埭村报账员职务,解除张文焕土地协管员聘任关系,违规收款予以上缴国库。

   违规套取补助资金问题

  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白洋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辉套取补助资金问题。为支持白洋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城厢区文体局下拨给白洋村50000元健身器材专项经费,老人活动中心实际装修开支19000元。白洋村6名干部虚开一张买米发票11600元,从剩余专项经费中报销支出,其中9000元由6名村干部进行私分。陈金辉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从虚开发票中分得1500元,并对套取专项经费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

  涵江区庄边镇前埔村报帐员范国柱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范国柱利用担任报帐员的职务便利,在发放向莆铁路征地补偿款过程中,以《向莆铁路前埔村潭坅、后山组砖混、土木裂痕补偿表》和《向莆铁路前埔村潭坅组瓦片损坏补偿一览表》没有造好为由,将另一份群众签字后补偿表再次报村主干审批后入帐,套取43360元占为己有。范国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非法收受财物问题

  荔城区水务局项目办原主任李国富非法收受财物问题。李国富在担任荔城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股副股长、水利工程管理股股长、项目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方面给予关照,非法收受工程施工方黄某、林某、吴某等14人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8500元。李国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虚报冒领补贴款问题

  仙游县农机管理总站推广股股长郑维忠虚报冒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款等问题。郑维忠利用职务便利,在仙游县怡园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大棚购置补贴指标时,故意将大棚棚内只有251.24亩的实际使用面积按350亩的面积申报补贴,并与验收工作人员一起在申报材料上签名。省财政厅按照申报材料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至指定结算资金账户上,致使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损失共计665212.88元。此外,郑维忠在核实验收时接受黄某请托,帮助按申报补贴面积予以验收通过,验收后先后两次接受黄某送给的人民币共计20000元。郑维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湄洲日报记者 洪颖 通讯员 黄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