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纪委近日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10.12.2015 12:4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2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诏安县纪委近日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因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违规报支接待费等问题,白洋乡、霞葛镇多名干部被追责。
经查,2015年1月至3月,白洋乡以招商引资和公务接待名义报销费用35万多元,其中公款购买土特产品24万多元。白洋乡党政办原主任李煜直接负责该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原党委委员林惠丹分管党政办等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原纪委书记田元斌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沈东生、原乡长许仲岚、乡长吕新国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分别负有党政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0月,诏安县纪委分别给予田元斌、林惠丹、李煜党内警告处分,对沈东生、吕新国进行诫勉谈话,责令13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鉴于白洋乡原乡长许仲岚近期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再给予责任追究。
另外,2015年1月至3月,霞葛镇在公务接待中没有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用收据报销费用23万多元,其中报销土特产品费用9.9万元。霞葛镇党政办原主任张文培直接负责该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沈林松、原镇长陈敏聪、镇长吕自信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分别负有党政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0月,诏安县纪委分别给予陈敏聪、吕自信、张文培党内警告处分,对沈林松进行诫勉谈话。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0.12.201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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