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够了,礼没了,小心“点赞”被忽悠

07.03.2016  14:45

  楔子

  集满10个赞免费喝饮料,集满20赞免费领礼品,集满30个赞……新年刚过,很多商家开始利用微信好友圈“点赞”方式,给顾客赠送礼品招揽生意,各种各样的“点赞”活动层出不穷,迅速掀起了一股“点赞”热潮。然而,“赞营销”商家有的是真心实意,有的却纯粹为了赚噱头,忽悠消费者。

  回放

  3月2日上午,邵武市的张女士打电话到12315投诉称,她参加了该市ZG影城的“微信点赞”活动,当她好不容易完成任务,兴冲冲地去影城领奖的时候,却被告知活动已经结束,让她好不郁闷。

  张女士向12315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影城的“点赞”活动承诺在3月1日前(含3月1日)只要转发图片集满100个“赞”即可免费领取4张电影票。

  “我是3月1日傍晚6点多集满100个赞的,晚上10点钟左右去领电影票,但是影城告诉我说活动已经结束了,这不是逗人玩么,真当集满100个赞很容易吗?!”张女士十分气愤地说。

  ZG影城的经营者辩称,他们开展这次点赞活动中送的票是3月1日这一天或之前的电影票,而最后一场电影是1日晚上9点50分的,10点以后已经没有了,所以张女士集满了赞也无法兑现电影票。

  12315调解人员在认真查看了影城的宣传内容后指出,影城并没有在宣传中告知活动参与者他们自己辩称的事项,而且截止时间定在了3月1日,那么按正常理解,消费者都会当成是这一整天。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的点赞活动属合同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点赞属“承诺”,至此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了商家指定行为的要求,这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否则即属违约。

  经调解,影城方面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向张女士表示了诚挚的歉意,并为其补送了4张电影票。

  提醒

  邵武市12315负责人告诉笔者,由于微信“点赞”是新生事物,消费者在参加商家微信“点赞”活动前,一定要看清商家的活动规则、期限等,对含糊不清的内容应联系商家进行核实,避免因混淆、误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集满“赞”后,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相关证据,若出现问题可及时投诉。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根据《合同法》、《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虽然“积赞人”没有付出资金成本,但也付出了劳力、精力和时间,实际上已经和活动商家建立了营销关系,如果商家最终没有兑现奖品,就涉嫌虚假宣传和经营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