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恶意赖账成官赖 债主们因接政府工程破产
法院判决竟成“法律白条”回款无门债主不堪重负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甚至轻生自杀。
那些赖账不还的政府机关被百姓称作“官赖”。记者了解到,由于债务管理机制存在受益单位“权责利”不对等、“借用换”不统一等弊端,“官赖”现象普遍存在。他们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躲猫猫”,把财政资金全部转移进专用账户,造成无钱可还的假象。
垫资施工债主回款无门陷绝境
“政府一直说没钱,我的资金压力特别大,到现在除去融资成本已经不赚钱了,到年底政府再不给钱,公司就要倒闭了。”一位“政府债主”说到此处忧心忡忡。
今年4月间,《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华东一个地级市医院见到了被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的陈林(化名)。面对采访,他话不多,只是低头叹气。
他告诉记者,3月27日凌晨,他一个人喝闷酒直到通宵,因为政府欠债不还,自己背负几百万元高利贷,加之被农民工逼债,他越想越绝望,便把家里能找到的药片全部吞了下去,随后不省人事。所幸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抢救,才挽回了生命。
陈林说,他们是民营企业,挂靠一些大公司承揽工程,自2008年以来,相继中标施工了一个县多项市政工程,与当地建设投资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款“按当月付给已完工程量造价80%工程进度支付,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决算为准,支付工程总造价90%。工程款余额10%,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后付清”。
“从2011年开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建投公司就没有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我们本想停工,但是停工后损失也很大,烂尾工程肯定无法通过验收,前期的资金投入就得打水漂,所以我们不得不垫资把工程做完。另外,我们想政府总不至于赖账吧,建投公司也一再保证会支付工程款,所以我们就四处借账,垫资施工。截止到2013年9月,我们施工的工程全部通过了审计,按合同规定,审计后应该支付90%的工程款,但还欠很多。”陈林说,政府拖欠巨额工程款,造成大量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材料商也一再要求还款,每天登门要账的络绎不绝。他几乎每隔两三天就去政府要账,找建投公司、找县长,但得到的回答不是“没钱”,就是“这是上任领导的事”,有时连领导的面也见不到。
今年春节前,要债的逼上门,陈林不得不以个人名义借了470万元高利贷,以解燃眉之急。建投公司负责人答应年后有笔贷款下来,先还他们,结果春节后,这笔贷款却给了其他公司。陈林感到走投无路了。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当地分管建投公司的副县长。这位副县长说:“县政府和陈林公司之间的债务,县政府将积极筹款偿还。”
现实中,陈林的经历并非个案。相关地方政府的承诺,形同一个个肥皂泡。深陷其中的债权人,一筹莫展。
王伟(化名)是广西一个县级市“创业馆”项目的建筑商。该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市政府向王伟承诺,在项目建成后,分三年以5:3:2的比例支付回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