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损害赔偿机构向东电交付1085亿日元赔偿金

24.09.2014  20:37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4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当天表示,从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获得了一笔10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1亿元)的资金,用于支付福岛核事故赔偿。

报道指出,这是东电获得的第32笔资金。累计金额达到4.3756万亿日元。此外,东电还根据《原子能损害赔偿法》从政府获得了1200亿日元。两者合计达4.4956亿日元。

有关核事故赔偿,除法院判决外也有个人和企业与东电直接交涉等方法。截至19日,东电已支付的赔偿金为4.2712亿日元。

日本文部科学省“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会”公布了赔偿标准,东电赔偿个人每月10万日元(约合5921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失费和土地房屋跌价损失。

企业因无法正常工作或形象受损导致销售收入损失的部分也可获得赔偿。符合赔偿标准的对象向东电提出索赔,双方达成一致后就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