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狱警沉迷赌球 收钱“关照”囚犯获刑10年

12.01.2015  09:16

    福建省福清监狱原民警梁某沉迷赌球,为了能筹集更多的赌资,他收钱“关照”服刑人员。可是,相关服刑人员的家属认为梁某“关照”不周,于是举报梁某。检方查实,梁某多次收受贿赂,遂对他提起公诉。福州晚报记者昨日从检方获悉,梁某因受贿罪获刑10年,该案入选福州检察机关首届反贪污贿赂“十佳精品案件”。该案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首届“优秀案件”之一,是我省唯一入选的案件。

    举报信牵出受贿狱警

    2011年春节,一封举报信递进了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举报者为曾在福清监狱服刑的陈某的妻子,信中举报监狱民警梁某多次向服刑人员家属索取好处费十几万元,因担心服刑人员受到不公正待遇,家属只好照办。信中附有多人的证言和4张银行汇款单。

    梁某,1977年出生,曾是福清监狱的狱警。陈某的妻子称,梁某在福清监狱工作期间,受贿“关照”服刑人员。丈夫出狱后,她认为梁某此前对她的丈夫“关照”不够,多次交涉追讨钱款无果,因此举报梁某。

    鼓山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介入调查。检方从4张银行汇款单入手,很快查出银行卡是梁某的前妻及其堂兄的。侦查人员立即赶赴上海,找到7名证人调取证言,同时到多家银行调取汇款凭据。

    获取关键证据后,检方对梁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并传唤。此时,距离检方接到举报信仅10天,检方的高效率让梁某措手不及。

    因沉迷赌球而受贿

    梁某供称,在2004年“欧洲杯”足球赛期间,他受服刑人员何某的怂恿赌球,何某为他介绍了赌球的庄家。

    梁某违规将手机带入监区,让何某联系庄家下注赌球,赌金从几百元到上万元。几个月时间,梁某输掉了十几万元。虽然经济损失严重,但他仍然没有放弃赌球。

    同年,陈某的妻子托人找到梁某,送给他5000元,希望他“关照”陈某,梁某收取了好处费。过了一段时间,梁某发现受贿行为未败露,于是多次收受陈某妻子和何某家属的贿赂。何某家属为了拉拢梁某,出资邀请其全家到上海游玩。

    梁某为了筹集赌资,对服刑人员家属送来的好处费来者不拒,他为这些服刑人员提供调换工种、考核分数倾斜等作为回报,何某甚至可以不用参加劳动改造。

    2007年,梁某的妻子苦劝梁某戒赌,梁某恶习不改,妻子只好与他离婚。

    受贿13万多元获刑10年

    在审讯中,看似认罪态度好的梁某,对其中一笔5.67万元的涉案款项辩解为“借款”。他称,这笔钱借自何某,有钱就会还,没钱就没办法还。

    梁某的银行账户显示,此后六七年,他完全具备还款能力。检方调查得知,这笔钱是梁某赌球欠下的债。由于梁某赖着不还,庄家便不让他继续投注。梁某要求尚在服刑的何某想办法还这笔债,因为当时梁某是管教,何某不敢怠慢,于是打电话让陈某的妻子还了这笔债。检方认为,梁某利用手中的监管权力让何某想办法替他还债,应当认定为索贿。

    检方查实,梁某在担任福建省福清监狱四大队、后勤中队管教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服刑人员或其亲友的贿赂款13.67万元,为服刑人员改造谋取利益。梁某已被法院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光忠 郑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