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金改政策出炉 厦门片区管委会梳理十大亮点

13.12.2015  00:49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崔昊)继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政策出炉后,中国人民银行昨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三地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支持。

  据悉,央行关于金融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允许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等领域改革试点措施,金融创新改革正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这一“试验田”上全面提速。

  昨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特别梳理出十大亮点。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具体办法是:“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负面清单外的境内机构,按照每个机构每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过规定限额(暂定等值1000万美元,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限额内实行自由结售汇。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应在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开立资本项目———投融资账户,办理限额内可兑换相关业务。”据悉,该政策是我国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重要尝试,而自贸试验区企业则有幸可以先行一步享受到自由兑换的政策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