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月报第119期
福建省进出口公平贸易 信息月报第119期
(总第 119 期)
2015年02月26日
目录
◆ 涉闽动态
1月份我省新增2起贸易摩擦
◆ 特别关注
商务部:2014年中国保持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
2015年世界经济形势展望
中国外贸结构不断优化 对欧洲、拉美贸易升温
◆预警信息
印度对乙酰乙酸甲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美国ITC欲对LED产品启动337调查
美国内产业对中国非涂布纸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泰国对华低碳盘条进行反倾销调查
哥伦比亚对华非夹丝玻璃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澳大利亚对华铝制车轮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复审调查
◆案件追踪
美商务部公布对我乘用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美国对华蜂蜜、复合木地板等反倾销以及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印度对华SDH光传输设备与三聚氰胺反倾销税延期1年
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阿根廷决定对华陶瓷绝缘子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欧盟对华味精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涉闽动态
1 月份我省新增2起贸易摩擦
1月,我国共遭遇4起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涉及我省的有2起,分别是泰国低碳盘条和哥伦比亚非夹丝玻璃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总计1426万美元,企业7家,主要集中在厦门。我厅分别在第一时间通过设区市商务局和行业工作点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主要涉案企业,协调指导开展应对,因涉案金额较少,企业表示将通过转移市场等方式应对不利影响。
◆ 特别关注
商务部:2014年中国保持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1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统计数据,2014年中国进出口总值43030.4亿美元,同比增长3.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就媒体关注的进出口增速问题发表谈话表示,2014年,我国外贸保持平稳增长,进出口增速快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继续保持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
孙继文称,如果剔除2013年部分月份异常贸易垫高基数因素影响,我国进出口实际增长6.1%,出口实际增长8.7%,超过去年年初的预期增长目标,成绩来之不易。尤其可喜的是,我国外贸在保持增长的同时,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增强。
孙继文指出,对外贸易增速主要受国际市场需求、产业竞争力和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2014年,我国外贸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我国劳动力、土地、资源能源等要素成本上升,外贸传统竞争优势有所弱化;部分地区局势动荡,增加了国际贸易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都给我国外贸的稳定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孙继文强调指出,除上述因素外,2014年进口增速放缓对全年进出口增速也产生了直接影响。由于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使我国进口量增价跌,客观上拉低了进口增速。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铜材、化肥、橡胶、谷物和大豆等8 类产品数量增幅均在9.5%-33.8%之间,但进口价格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由此带来进口付汇减少约460亿美元,拉低进口增速2.4个百分点。需要指出的是,大宗商品进口量增价跌,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进口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促消费、惠民生。
孙继文表示,我国外贸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外贸持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已经进入新常态。观察和评价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增速要在国际大背景下进行国际比较。2015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突出创新驱动,完善扩大出口和增加进口政策,努力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努力保持外贸平稳增长,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15 年世界经济形势展望
2015年全球经济大幅回暖的概率较小,与2014年相比,经济增速基本持平或小幅上扬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在3.3%至3.8%之间。展望2015年的世界经济走势,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美国与欧日等其他重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背道而驰的程度与后果的严重性。随着美国货币政策逐步回归常态,一旦通胀抬头,美联储在2015年上半年加息的概率便会加大。在美国银根收紧的同时,欧日却在继续加大刺激力度,这种反向的宏观政策将产生多种效应,其中最显性的是汇率波动。美元升值对欧日出口复苏有利,但同时会引起资本向美国汇聚,从而抵消欧日的宽松货币政策效果。美元汇率大幅振荡还将引起全球资产价格和资本大规模异动。
第二,欧洲经济走出低迷的可能性。2014年11月,为避免欧元区经济陷入通缩泥潭,欧洲央行决定注资1万亿欧元购买担保债券和资产支持债券,其资产负债表规模随之扩大到3万亿欧元的峰值。欧洲央行还决定将再融资利率保持在0.05%的超低水平。如此大规模且长时间的宽松货币政策,在防止经济进一步恶化的同时,也为经济的长期增长埋下隐患。如果缺乏实体经济相应且有力的投资与增长支撑,欧洲经济很有可能再次陷入衰退。
第三,“安倍经济学”的最终效能。安倍政府的经济政策仍未全面深入触及结构改革,如僵化的劳动力市场、过高企业税等。市场的政策预期开始减退,日本经济停滞的征兆亦随之出现。同时,超高水平的国债、人口老龄化、生产率增长下降、农业改革进展缓慢以及虽被推迟但终将实施的消费税提高,均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安倍经济学”目标的实现。
第四,主要新兴市场经济体新一轮改革的范围、力度和成效。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落实。2014年5月,印度新总理莫迪上台后随即启动了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大规模经济改革计划。中印两国的改革所释放出来的“红利”,将直接决定它们能否继续保持目前的中高速可持续增长局面。同时,巴西、俄罗斯经济颓势能否得到遏制,亦会对整个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表现带来重要影响。
第五,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据《经济学人》杂志分析,下一次危机将来自资产管理产业。2013年,全球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高达87万亿美元,为银行业资产的3/4。然而这些庞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却不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而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开始成为不稳定的放大器,一旦出现问题,其连锁反应势必迅速扩散。
第六,地缘政治经济的走势。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实施制裁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将影响俄罗斯及相关国家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关系。2014年11月美国中期选举后,共和党控制参众两院,民主党的奥巴马总统过早成为“跛鸭”,亦为大国博弈添加了变数。作为世界能源重镇的中东,其稳定与否与“伊斯兰国”势力的消长密切相关。一旦重大恐怖主义袭击在世界其他国家得手,首当其冲的便是石油供应及价格,世界经济复苏的进一步巩固亦会受到威胁。
第七,大范围疫情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可能对全球经济造成损害。2014年西非国家埃博拉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对一些国家经济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并扩散到主要经济体,则会殃及全球经济增长。
注:本篇来源《求是》
中国外贸结构不断优化 对欧洲、拉美贸易升温
近年来,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市场需求萎缩,我国外贸发展形势严峻。新一届政府十分重视完善外贸发展环境,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在优化结构中稳定增长。在这个背景下,中国外贸进入低速增长阶段,结构不断优化,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据海关统计,2014年1~11月全国进出口额38982.5亿美元,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额21153.6亿美元,增长5.7%;进口额17828.9亿美元,增长0.8%;顺差544.7亿美元。总体来看,我国同欧洲、拉美等地的贸易增速有所回升,而同亚洲、北美和非洲等地的贸易增速则出现放缓趋势。
对欧洲、拉美贸易升温
2014年在债务危机重压下,欧洲仍然面临低增长、低通胀、高债务和高失业的严峻经济挑战,一些深陷欧债危机的国家逐步摆脱债务压力,经济形势开始好转。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市场。中国是欧盟第一大进口市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在市场、科技、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入。中欧经贸关系日益紧密。2014年中欧贸易继续稳步回升,同比增长5.3%。中国同欧盟进出口贸易增长9.8%,同英国、德国和法国进出口贸易分别增长17%、9.9%和9%,同希腊、葡萄牙、西班牙贸易大幅回升。
2014年由于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出口减少,投资下降,拉美几个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拉丁美洲经济陷入衰退。联合国公布了2014年拉丁美洲地区经济增长指数,仅为1.1%,为近5年来最低。拉美是我国市场多元化的战略重点区域,中拉贸易一直稳定增长,占比不断增加,2013年占比增至6.3%。2014年中国拉美互利合作伙伴关系进入里程碑发展阶段,习近平主席访拉,提出打造中拉务实合作的升级版合作规划,同拉方共同宣布成立中国—拉共体论坛。根据海关统计,2014年1~10月中国同拉美贸易,增幅为1.7%,情况比2013年有所好转。受拉美经济衰退的影响,2013年中拉贸易为负增长。2013年中国对巴西、阿根廷、秘鲁和委内瑞拉等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有所下降,对墨西哥增长10.9%。
对亚、非、北美贸易增速放缓
由于历史和地缘因素,我国同亚洲周边国家互为重要的经济贸易合作伙伴,同亚洲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的53%。根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2014年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仍处于稳定增长的轨道上,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整体表现依然良好,印度因进行改革以释放增长潜力。根据海关统计,2014年1~10月我国内地同亚洲进出口贸易增速大大放缓,增幅同比为1%。对日本、香港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贸易放缓,对东盟和印度等亚洲国家贸易稳定增长。由于日本经济不景气,国内市场需求放缓,中国同日本进出口贸易为负增长。2014年中亚地区一些国家受到俄乌政局动荡的影响,经济增长逐渐趋缓,我国同哈萨克斯坦进出口贸易下降20.4%。香港地区经济受到“占中”等活动的影响增长放缓,我国同香港地区进出口贸易有较大幅度下降,降幅为10.1%。
进入新世纪以来,非洲经济迸发出巨大活力,连续十几年年均增长超过5%,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中国对非洲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开放了市场,中非贸易快速发展,2013年中非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比重上升至5%。2014年1~10月中国对非洲进出口贸易增速比2013年放缓,增幅为3%,对尼日利亚、贝宁和埃及等主要贸易伙伴贸易稳定增长,受市场需求不振的影响,我国对南非贸易下降13.7%。
在政治和经济因素引导下,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严重,中美贸易摩擦频发,影响中美贸易增速,中美进出口贸易增速放缓,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不断下降,2013年中美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比重达12.5%。根据海关统计,2014年1~10月中国对北美洲贸易增长4.9%,对美国贸易增速同2013年相比放缓,增幅为5.5%。
◆ 预警信息
印度对乙酰乙酸甲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①、2015年1月7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和美国进口的乙酰乙酸甲酯发起反倾销调查,该调查涉及印度海关29183040税号项下产品, 各利益方应于立案之日起40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并提交相关信息。
②、2015年1月7日,应Larsen and Toubro Limite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硫化机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775100。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0月~2014年9月,损害调查期包括2011/12财年、2012/13财年、2013/14财年和倾销调查期(2013年10月~2014年9月)。
美国ITC欲对LED产品启动337调查
2014年1月12日,Cree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发光二极管(LED)产品及其同类组件(Light-Emitting Diode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专利注册号6614056、6657236、6885036、7312474、7976187、8596819、8628214、8766298),申请启动337调查。
申诉方建议将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应诉方:(1)美国Feit电子公司(Feit Electric Company, Inc);(2)中国厦门Feit 公司(Feit Electric Company, Inc. - Xiamen , , China);(3)美国Unity Microelectronics公司(Unity Microelectronics, Inc.);(4)台湾东贝光电科技公司(Unity Opto Technology Co., Ltd.)。
美国公司对音频处理硬件、软件及相关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消息,2015年1月23日,美国Andrea电子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控台湾地区、美国、中国、日本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部分音频处理硬件、软件及相关产品(certain audio processing hardware and software and products)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与禁止令。中国大陆1家企业涉案。这是今年外国企业在美对中国企业提出的第2起337调查申请。
美对中国墨盒产品发起337调查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消息,2015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墨盒产品(certain ink cartridges)发起337调查。该调查申请由日本爱普生(Epson)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中国、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部分墨盒产品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中国多家企业涉案。这是今年以来美发起的第1起涉及中国产品的337调查。
美国内产业对中国非涂布纸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2015年1月20日,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简称“USW”)、东塔纸业公司、芬奇纸业有限公司、格拉特费尔特公司和美国包装公司为代表的美国内产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中国的非涂布纸(uncoated paper)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被调查产品名为非涂布纸,在美国海关税则号中主要列于4802.56和4802.57项下入关。申请人指控我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了5大类21项补贴,并指控我产品存在264.27%至271.88%不等的倾销幅度。
美申请人同时要求对巴西、澳大利亚和葡萄牙的非涂布纸发起反倾销调查,对印度尼西亚的非涂布纸发起“双反”调查。
请有关企业密切关注本案,并做好应诉准备。
泰国对华低碳盘条进行反倾销调查
1月15日,泰国商务部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低碳盘条和其它合金低碳盘条(碳含量最大0.29%)展开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3、7227。泰国NTS集团和暹罗钢铁公司指控,自中国进口的低碳盘条倾销幅度18.51%。
泰国于2014年5月17日已对中国高碳合金盘条(碳含量最大0.76%~0.92%)征收5.17%~33.98%反倾销税,期限5年。
哥伦比亚对华非夹丝玻璃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5年1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发布决议,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非夹丝玻璃板(涉案产品税号:7005.21.11.00和7005.21.90.00)启动反倾销调查。
中国相关生产商和出口商应于2015年2月23日前将填好的调查问卷(可于哥贸工部官方网站下载)提交至哥贸工部外贸司(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如有正当理由,问卷提交截止日期经申请可顺延10个工作日。问卷应以西班牙语作答,或另附官方翻译。
哥贸工部外贸司将此案的可公开卷宗编号为ED-215-30-77。该司接待相关利益方问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57-1-6067676转1601
传真:0057-1-6069944
地址:Carrera 13, No. 28-01 Piso9, Bogotá D.C.
澳大利亚对华铝制车轮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复审调查
2015年1月20日,应英挪唯铝业(宿迁)有限公司(INOVIT (Suqian) Corp 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车轮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08.70.91、8708.70.99、8716.90.00。
2011年11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车轮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2年7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 案件追踪
美商务部公布对我乘用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
2015年1月21日,美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我强制应诉企业佳通公司税率19.17%,赛轮公司税率为36.26%,平均税率为27.72%,全国统一税率为87.99%。
美商务部将于2015年6月12日做出本案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终裁,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7月27日做出损害终裁。若倾销、损害终裁均为肯定,则美商务部将于8月3日发布反补贴税令。
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15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同时存在政府补贴,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在该裁决中,5名委员投肯定票,1名委员未参加投票。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4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30等。
美国对华蜂蜜、复合木地板等反倾销以及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①、201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蜂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中国涉案企业的普遍税率(包括昆山鑫隆食品有限公司(Kunshan Xinlong Food Co.Ltd)为2.63美元/千克。
2014年2月3日,应美国蜂蜜生产者协会(American Honey Producers Association)、苏斯蜂蜜协会(Sioux Honey Associa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华蜂蜜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2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4090000、17029000等。
②、201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补贴率为0.95%~0.97%。
2014年2月3日,应美国硬木联盟(The Coalition for American Hardwood Parity)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2.31.0520、4412.31.0540等。
③、2015年1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蘑菇罐头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山东Fengyu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Fengyu Edible Fungus Co., Ltd)、德州凯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Dezhou Kaihang Agricultu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 Ltd)倾销幅度为168.90%。
2014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3年2月1日~2014年2月28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31027、20031031、20031037等。
④、2015年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螺栓钢制货架作出反补贴初裁,具体税率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20.0018、9403.20.0020、9403.10.0040。
2014年9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螺栓钢制货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出口商 / 生产商 | 补贴率( % ) |
南京东升货架制造有限公司(Nanjing Topsun Racking Manufacturing Co., Ltd.) | 14.53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星贸易有限公司(Ningbo ETDZ Huixing Trade Co., Ltd.) | 12.21 |
单独税率企业 | 55.75 |
其他中国企业 | 13.37 |
印度对华SDH光传输设备与三聚氰胺反倾销税延期1年
①、2015年1月5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12月6日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SDH光传输设备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SDH光传输设备反倾销税延期1年,至2015年12月7日。
2009年4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SDH光传输设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0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②、2015年1月7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12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延期1年,至2016年2月18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36100。
2003年9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9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15年1月1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做出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进口激增,且涉案产品增加的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建议对进口涉案产品自2014年6月7日(临时保障措施实施日期)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至2017年6月6日,具体税率见下表,但中国、中国香港、智利、印尼等72个发展中国家(地区)不包括在内。涉案产品海关编码7208.36.00.031、7208.36.00.032、7208.36.00.033、7208.36.00.090、7208.37.00.041、7208.37.00.042、7208.37.00.043、7208.37.00.090、7208.38.00.041、7208.38.00.042、7208.38.00.043、7208.38.00.090、7208.39.00.041、7208.39.00.042、7208.39.00.043、7208.39.00.090、7208.51.00.090、7208.52.00.090、7208.53.000.11、7208.53.00.012、7208.53.00.013、7208.53.00.090、7208.54.00.011、7208.54.00.012、7208.54.00.013、7208.54.00.090。
2014年1月,泰国对进口非合金钢热轧平材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4年5月,泰国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实施期 | 保障措施税 |
2014年12月24日~2015年6月6日 | 21.92%(到岸价) |
2015年6月7日~2016年6月6日 | 21.52%(到岸价) |
2016年6月7日~2017年6月6日 | 21.13%(到岸价) |
阿根廷决定对华陶瓷绝缘子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5年1月27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大使馆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通告根据该部2014年12月30日第1105/2014号决议,决定继续原产于中国、哥伦比亚和巴西的小于或等于60kV输电线路用绝缘子、小于或等于165kN的悬式绝缘子、大于或等于10kV且小于或等于40kV的变压器用陶瓷绝缘子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对中国产品征收197.75%的临时反倾销税。
2013年12月17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发布2013年第22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哥伦比亚和巴西的小于或等于60kV输电线路用绝缘子、小于或等于165kN的悬式绝缘子以及大于或等于10kV但小于或等于40kV的变压器用绝缘子开展反倾销调查。
欧盟对华味精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5年1月2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取消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很可能使损害继续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味精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税率见下表。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29224200下。
2013年11月2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企业名称 | 反倾销税( % ) |
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Hebei Meihua MSG Group Co. Ltd)和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Tongliao Meihua Bio-Tech Co. Ltd) | 33.8 |
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Fujian Province Jianyang Wuyi MSG Co. Ltd) | 36.5 |
普遍 | 39.7 |
欧盟对华柠檬酸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终裁
2015年1月2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终裁:取消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很可能使损害继续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柠檬酸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税率见下表,但不对已接受价格承诺的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81400、ex29181500。
在日落复审终裁中,欧盟决定接受以下公司的价格承诺:(1)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COFCO Biochemical (Anhui) Co., Ltd);(2)由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ZBC Co., Ltd)生产、且由日照金禾生化进出口有限公司(RZBC Imp. & Exp. Co., Ltd)销售;(3)由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莒县)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生产、且由日照金禾生化进出口有限公司(RZBC Imp. & Exp. Co., Ltd)销售;(4)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5)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6)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Weifa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
2013年11月3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立案调查。在期中复审案中,欧盟主要对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Laiwu Taihe Biochemi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进行审查。
企业名称 | 反倾销税( % ) |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COFCO Biochemical (Anhui) Co., Ltd) | 35.7 |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Laiwu Taihe Biochemistry Co., Ltd) | 15.3 |
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ZBC Co., Ltd) | 36.8 |
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莒县)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 | 36.8 |
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 | 42.7 |
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Weifa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 | 33.8 |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 | 32.6 |
普遍 | 42.7 |
加拿大对中国等3国混凝土钢筋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15年1月9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筋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可能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加决定自2015年1月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4年6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应Alta Steel Inc.、ArcelorMittal LCNA和Gerdau Longsteel North America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筋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3.10.00.00和7214.20.00.00。2014年12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筋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最终裁定,裁定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金额分别为17.1%和13人民币元/吨,裁定其他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和补贴金额分别为41%和469人民币元/吨。
墨西哥对RG型同轴电缆反倾销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2014年1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中国驻墨西哥使馆经商参赞处,告知墨方已于1月5日在《官方日报》上公布对原产自中国的RG型同轴电缆的反倾销复审终裁决议,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4.32美元/公斤的最终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42001、85442002和85442099
印度对聚醚多元醇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
2015年1月13日,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发布公告,对进口聚醚多元醇保障措施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定进口产品未对印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不采取保障措施。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