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因一句“贱人就是矫情”被判罚8万新台币

09.11.2015  13:12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后宫甄嬛传》连续剧中的经典台词“贱人就是矫情”,被台湾一冯姓男子引用到日常生活,他在网上写出这句话,被判赔罚8万元(新台币,下同)。

  冯男是一名旅游团导游,他与廖姓女客人发生口角,回台后双方在脸书(Facebook)上笔战,冯男在对方脸书上写“给脸不要脸,贱人就是矫情”,一审判冯男拘役30日,易科罚金3万元,还要赔对方精神损失5万元,廖女不服上诉,要求180万元精神损失,法官驳回,冯男仍需赔对方5万元。

  廖女提告说,去年她参加冯男带队的日本旅游团,两人为行程争执,回台后冯男在她脸书留言,贬损人格,她曾要求撤下,但对方不听,继续写“遇到鬼了,我只是讨厌自以为是的人”。

  冯男表示,看到对方在脸书轻蔑和嘲讽他,为捍卫名誉才发文;但冯男后来承认自己有过失,在法庭向廖女鞠躬道歉;他说自己薪水微薄,180万精神慰抚金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