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三举措”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16.09.2014  18:33
  

  华安县“三举措”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施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县安委办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部门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宣传、广电等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以宣传,把《五条规定》及其条文释义作为安全生产培训重要内容,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涉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督促引导涉尘企业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组织学习宣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的黄金时段、版面、页面、栏目等,对《五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具体要求进行大力宣传;对辖区涉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组织开展集中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要求企业把《五条规定》作为职工培训的必修课积极宣贯,将规定做成标语、展板,在显要位置张贴、悬挂,促使规定融入企业文化,做到人人尽知、知行合一。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华安县防粉尘爆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华安办〔2014〕6号)工作要求,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条规定》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设施、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应急施救能力,努力防范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华安县安监局 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