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三都购地起纠纷 宁德法院调解达协议

24.12.2015  12:54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实习生 林倩) “母亲已经88岁高龄了,虽然今天不能亲自过来办理手续,但这桩困扰她20年的心结终于得到解决,母亲也非常安慰。”12月16日上午,台胞王克正、王晨光两兄弟带着母亲多年的心结来到宁德中级人民法院。在主审法官兰子君和代理律师杨圣干等人的帮助下,王克正、王晨光两兄弟顺利领到了102万元,这桩悬而未决长达20年的涉台民商事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12月23日上午,王克正、王晨光向记者畅谈起20年前其母亲王秀云女士与宁德的渊源往事。

  王克正告诉记者,1993年12月5日《香港商报》刊发的一则消息,引起时年67岁的母亲王秀云萌发了投资的想法。于是,1995年3月,王秀云女士穿越海峡来到宁德。

  同年3月,王秀云购买一块地皮,按合同约定支付前期购地款15万元。由于购置土地迟迟不能交付,王秀云经多次向土地出让方要求均没有结果。2014年初,福建宁仁律师事务所杨圣干律师接到了王秀云的《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接手这桩陈年积案。

  2015年2月12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此案后,随即确定由该院民四庭法官王嫔、兰子君、人民陪审员陈忠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考虑到该案情况,经办法官高度重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着力进行了调解工作,近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102万元。2015年12月1日,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12月16日,在主审法官兰子君的主持下,当事人履行了协议。当天,王克正、王晨光两兄弟在律师的帮助下顺利领到了102万元,两兄弟如释重负。为表示感谢,随后王克正、王晨光两兄弟为主审法官兰子君送上了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