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面临新腐败 一些公共项目回扣高达40%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河北、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恐将成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
就此,不用怀疑,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改革探索,就是将本来由政府承担的一部分公共服务职能,通过付费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一种改革探索,追求目标也是为了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益。可现在违规、垄断、暗箱操作、收受高额回扣、逆向选择等现象的多发已表明,一些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正面临成腐败新灾区的危险。那背后原因又有哪些呢?
其实就防腐公识应当公行角度讲,想在政治常识已经普及的当下,想大多数人都知道,没有监督的权力一定腐败,绝对的权力必定会带来绝对的腐败这句名言。说的就是:哪里有权力,哪里就需要有民主的“阳光”这样的政治常识,且这也是反腐败制度建设的一个基本常识。不过,常识如果不能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建设,或只是停留于嘴上说说,那再好的常识也只是常识而不是制度,且充其量也只能说是纸上谈兵。
具体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腐败新灾区危险来说,虽然在理论上,政府部门及其管理活动所追求的,理当应是以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的最大化为唯一的目标。可关键的问题是,政府部门也是由“人”组成的,也就是说,公务人员作为“人”自然也就有了人的弱点——那就是在利益目前,如果没有民主、公开监督制度配套,公务人员完全就可能会经不住利益的诱惑,将本应为公众服务的公权力转化为谋取自身私利的一种工具。
再进一步推开看,毫无疑问,充斥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垄断、逆向选择,甚至高额回扣等现象的多发,当然就是一种权力对公共利益的侵吞,是一种公然的权力腐败。可如再往深处看看,或许公众很想问的是,那这些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为什么能又为什么敢呢?其实说一千道一万也许最后就是一句话:就是权力之手没有约束。因为人们只要稍微想想就能知道,在没有民主、公开监督制度的前提下,如果想让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给自己戴上民主公开的监督“镣拷”,那不是天真就肯定是异想天开。
所以,面对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所面临的腐败风险,其实说穿了原因就是一个:没有给权力戴上民主和公开监督“镣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