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将覆盖所有的民族自治县

28.01.2016  13:40

  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27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这份文件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5万字,共分6个部分。在第四部分“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中,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拓展教师补充渠道,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办好农村特殊教育。

  文件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