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股长涉贪近亿 出逃前留三封自白书

12.05.2015  13:57

  1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红色通缉令2号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已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鄱阳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后逃匿至新加坡。经过中国与新加坡多次磋商与协查,今年5月9日,李华波被押解回国。

  □案发

  出逃前写信交代罪行

  位于江西省东北部的革命老区鄱阳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仅有4.1亿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贫困县,居然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小官巨贪”案件。

  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伙同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分社原主任徐德堂、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副股长张庆华等人,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先后以虚构工程款、成品油补助款的名义开具转账支票,陆续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余万元,转至李华波、徐德堂预先注册的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上,再分多笔转至个人账户上进行提现或转账。李华波个人分得约7200万元,其中2900余万元被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其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2009年12月,李华波以景德镇市景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申请办理全家移民新加坡手续。2011年1月6日,李华波及妻子徐爱红、女儿李媛和李津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资格。

  2011年春节前夕,李华波告诉邻居说全家要到海南岛过年。事实上,2011年1月30日,李华波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先行到达了新加坡。李华波在临行前写了三封信,并通过其妹夫黄贵生转交给鄱阳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以及自己的作案同伙徐德堂、张庆华,后潜逃至新加坡,与先期抵达的家人会合。

  2011年2月10日晚8点左右,李华波的分管领导、鄱阳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了李华波打来的电话,称其搞走了财政局巨额公款,并已逃往加拿大。第二天,欧阳长青也收到了李华波留给他的信。

  “我从2007年11月份起,私自在信用社城区分社开设一个公司账户,并从外面刻了一枚印鉴,从2007年到现在止共挪用基建资金9850万元到此账户,把钱转出去,全部用于澳门赌场赌博。”李华波在给欧阳长青的信中不仅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还将所有事情一人扛了下来,“一切都是我一个人亲手操办……父母都已年迈,而自己将亡命天涯,不知所终,在此,我也承诺,只要有机会,我一定归还这笔款项。

  □侦查

  2900万赃款转移新加坡

  欧阳长青收到信的当天,即2011年2月11日,鄱阳县财政局向鄱阳县公安局报案。第二天,县公安局决定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对李华波、徐德堂、黄贵生等人立案侦查。2月13日,鄱阳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鄱阳县检察院。

  鄱阳县检察院侦查查明,李华波、张庆华、徐德堂等人,先后16次开具转账支票,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印章保管人张某的信任,在转账支票上加盖“鄱阳县财政局基建财务管理专用章”或者加盖伪造的“鄱阳县财政局基建财务管理专用章”,从县财政局设在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分社的基建专户转出基建专项资金8500万元至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户上,后又从该专户转出基建专项资金900万元至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分社“应解汇兑款项”上。然后,将赃款分多笔转至以同案犯黄贵生及徐爱红等人名字设立的银行账户上进行提现或转账。

  鄱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汪太平告诉记者,赃款从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户转移到几名犯罪同伙手中,经过了五级转账,整个过程中转账和提现总计614笔。最终,李华波分得约7200万元,徐德堂分得1600余万元,张庆华分得500余万元,黄贵生分得105万元。

  汪太平说,4年间,在从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户转移赃款到锦绣公司的过程中,李华波等人最少的一次转账为70万元,而在李华波准备出逃的前一年,也就是2010年,李华波加紧了疯狂犯罪的脚步,一年间5次实施犯罪,转移赃款累计5900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达1500万元。

  赃款到手后,李华波通过洗钱手段将赃款2700余万元转移到徐爱红在新加坡大华银行的个人账户,同时还将赃款249万余元人民币转移至新加坡,用于办理移民手续及在新加坡购买房产。

  □取证

  澳门检方提供赌博记录

  鄱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先后前往福建厦门、广东珠海等地调查取证。侦查人员发现,李华波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后到澳门进行赌博。

  一边实施犯罪,一边频繁出境。鄱阳县检察院进一步侦查了解到,2007年至2011年,李华波先后前往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家,以及我国澳门,累计出境52次,出境天数达231天,除了消费外,李华波等人更是赌博成性。

  2011年6月,最高检商请澳门检察院、澳门警方协助取证。在澳门期间,工作组向澳门检察院通报李华波案涉澳门的主要犯罪事实,并请求在取证和追赃方面提供协助。在澳门检察院的协助下,工作组掌握了李华波转移大量赃款至澳门的事实,这与检察机关在内地调查情况基本吻合。

  澳门检察院还向工作组提供了李华波等人在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场赌博的详细记录等。其中资料显示:2008年4月29日至2011年1月30日期间,李华波在澳门赌博,累计投注金额近30亿港元,共输3400余万港元。

  经过一年时间的侦查,鄱阳县检察院查清了牵涉李华波案件的11人的犯罪事实和所有赃款的流向。经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徐德堂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庆华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虽然没有参与李华波等人的犯罪,但欧阳长青作为财政局长,对李华波等人贪污犯罪应承担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查出了欧阳长青有受贿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最终欧阳长青被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同案犯均已被判刑,也对后续中国检察机关协助新方检察机关指控李华波的罪行提供了大量证据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