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下发通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至34种
12.06.2020 09:42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省残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至34种。
根据通知,我省在已开展31项大病专项救治疾病的基础上增加膀胱癌、卵巢癌、肾癌3种大病专项救治疾病,列入我省精准扶贫叠加保险“第二道”补助的疾病种类。
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防止边缘人群出现因病致贫,我省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全面实施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相关人员信息由各地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每月报送医保部门后反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将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控制医疗费用。
各地各部门针对“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推动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将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任务排查,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持续落实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落实监测预警机制要求,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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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2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