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不翼而飞 超市内鬼落网

20.04.2015  20:18
  4月17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90后”女孩吴某在政和县一家服装超市担任收银员。因为嫌工资低,上班不久的吴某就对超市的货款打起了主意。2014年5月至12月,吴某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每天把已录入电脑的部分商品购货单更改为退货单,并将货款占为己有。年关将近,超市盘点之后发现货款少了将近4万元,事感蹊跷的店主选择了报警,吴某随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利用职便,更改超市电脑数据,非法侵占商品货款达人民币38275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