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方也算理赔次数 车险代位求偿在榕少人问津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 发生事故后有责方不配合,遇到这样的老赖,无责方在以往常陷入理赔难问题。记者了解到,前年我省代位求偿系统上线运行,无责方遭遇车损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直接索赔,不过运行近两年来申请代位求偿的客户寥寥无几。这一部分是因为相关细则未配套完善,无责方申请代位求偿后也要算一次理赔记录,次年续保时保费因此上涨。
代位求偿为何少人使用?在榕一家大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车险索赔惯例是无责方向有责方索赔,最后由有责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日常运行中有责方如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发生事故后只要责任明确,有责方多会配合。即使部分有责方推脱责任,无责车主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也会找有责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让其向有责方沟通协商配合理赔。真正找不到有责方或者对方不配合的不多,因而代位求偿潜在需求量整体不大。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另一个因素就是部分车主担心申请代位求偿后次年保费要上涨。记者了解到,在日常正常索赔过程中,无责方不会产生理赔记录,因而也不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水平。相反,无责方直接向自己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这样相当于发生理赔,无责方也要算一次理赔记录,明年保费就会上涨。目前车险第二年保费折扣幅度与众多因素有关,其中当年的理赔次数就是重要的一个因素。正常情况下当年没有发生理赔记录,第二年保费最低可以打7折;当年发生一次至两次理赔记录,明年续保保费打7.7折;如发生多次理赔记录,第二年保费就不打折甚或上浮。粗略估算,一次理赔记录造成保费折扣从7折变为7.7折,第二年续保保费水平一般就要增加200元左右。此外申请代位求偿后,索赔流程还会变得更长。定损5000元以下,一般无需有责方保险公司确认就可以赔付;定损超过5000元,需有责方保险公司审核,因而整个赔付过程会长一些。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受让权利后有时也很难追回赔款,出于经营成本考虑,保险公司对于代位求偿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因而代位求偿仍需配套完善相关细则,这样才能更加顺畅地运行。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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