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五块“责任田”分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1.05.2015  13:25
   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文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将全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分解到五块“责任田”。
      一、全员安全体系“责任田”。 从董事长、总经理或煤矿实际控制人到煤矿矿长、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实行整体建设、分块负责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在大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按各自不同的职责分工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联保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管理与检查“责任田”。建立定期安全议事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建立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原则上业主(法人)每旬一次,矿长每周一次,分管安全副矿长或总工程师及其他矿领导轮流每天一次,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带班领导、安全员、班组长采取紧盯式交叉监管,不留疏漏,确保各岗位员工守规程、按流程安全操作,避免“三违”行为,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三、安全基础设施保障“责任田”。煤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投入,完善矿井安全工程、安全设施设备,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加快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基础。
      四、安全技术保障“责任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全员日常安全培训,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建立以矿长(总经理)为核心的技术责任体系,明确矿长(总经理)总经理为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矿长、副矿长和安检科,配齐采矿、机电、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齐班组技术工种,建立矿、科队、班组三级技术管理体系。
      五、应急救援“责任田”。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应急演练实战活动,突出开展不同形式的紧急情况下避险实战演练,提高煤矿职工的抗灾自救的能力,同时不断提高灾变发生时协调、指挥、组织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清流县煤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