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被盗刷45次短信提醒“失灵” 银行被判承担80%责任

12.11.2015  17:42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明明开通了余额变动提醒,可银行卡被人盗刷了45笔,储户老刘却连一条提醒短信都没有收到。

  为此,储户老刘状告银行,称自己损失13650元存款,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不过,银行却答辩称,银行没有过错不应赔钱。

  近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神秘的存款失踪案,最终要求银行承担80%的责任。

  怪事:存款被盗光,取钱时才发现

  老刘这张卡是12年前办的,他在办卡时就开通了余额变动提醒功能。之前,老刘每回的余额变动,也都收到了短信提醒。但案发前,短信提醒“失灵”了,老刘自己操作过多笔交易,都没有收到短信提醒。

  刚开始,针对短信提醒功能的“失灵”,老刘并不在意。但是,今年5月4日,老刘到ATM上取款,却意外发现卡里的钱“不翼而飞”。一万三千多元的存款,竟然只剩下了59.89元余额,其余的钱被人盗光了。而且,就在老刘到柜台挂失的过程中,卡里又被人转走了50元钱。

  为此,老刘要求银行解释并作出赔偿,但是,银行的客服只是打印出了银行卡的消费明细,让他自己报警。

  郁闷:盗刷了45次,短信都没通知

  老刘仔细看了银行提供的明细后,更是大吃一惊。原来,小偷是分45次转走了他的钱。

  银行明细显示,今年3月25日至5月4日期间,老刘的银行账户被人分45笔以电话充值的方式转走了13650元,付款方式都是手机银行。而在这45次的转账过程中,他竟然没有收到一条短信通知。

  按照手机银行的操作模式,老刘须登录手机客户端系统,输入密码和银行随机发送的验证码方可完成支付消费。也就是说,想转账必须要有手机。然而,老刘的手机和银行卡从未丢过,也没有告知任何人密码,存款却“不翼而飞”。

  老刘报警后,警方已经立案侦查,目前尚未侦破。老刘认为,无论对方如何得手,银行都存在重大过错。因为银行先是无法阻止他人盗刷存款,后是短信提醒失灵,让他无法及时报警减少损失。

  判决:银行有过错,赔偿80%损失

  近日,老刘为此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

  但是,被告银行答辩称,老刘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存在盗刷,也看不出银行存在任何过错。因此,银行无须赔偿老刘损失。

  经审理,法院判决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这45笔交易并非由老刘操作完成,属于盗刷。而保障储户存款安全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但银行未尽义务,直接导致账户内的存款被他人通过手机银行平台消费,存在重大过错,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过,法官同时指出,在案发期间,老刘也自行操作过多笔交易,均未收到短信提醒,应该知道余额变动提醒功能失灵,但却从未向银行提出异议。因此,老刘本人对损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官酌情判决责任比例按8誜2分配,银行承担80%的存款损失,赔偿老刘10920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