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责任制省级检查办法促“两个责任”落实

03.07.2014  18:54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健全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暂行办法》共7章28条,明确了责任制检查的组织领导、对象内容、程序方式、结果运用以及工作纪律,既贯彻了中央关于改进责任制检查的精神,也紧密结合福建实际,总结提升以往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将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