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解答差旅费新规 出差不要求必须入住定点饭店

18.10.2014  01:40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办公厅17日对外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其中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不要求必须入住定点饭店,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须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财政部去年底重新修订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表示,此次发布解答,主要是针对部门和人员在新规执行中咨询较多的一些具体问题。

接待单位安排食宿出行出差人员应按标准缴纳伙食费、交通费

问: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答: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问: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答: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