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管理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重庆市黔江区的3起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事件:黔江区财政局出具承诺融资0.55亿元,区教委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1.2亿元,区教委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1亿元。目前,这3起违规担保均已撤回相关文件,解除了黔江区财政局的担保责任。重庆市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黔江区财政局局长卢某,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多大?如何防范?今年,我国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多少?如何分配?财政部出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就此作了解读。
分配上采取正向激励原则,兼顾一些地区重点融资需求
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上限提高到18.8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约1.63万亿元。增加的额度,就是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发行一般债券为8300亿元,专项债券8000亿元。
“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全过程监控。这次出台暂行办法,就是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如何进行分配和管理作具体规定。
比如,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3万亿元,各省之间如何分配?省内各市县之间,又怎么办?办法明确:省级新增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测算,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地方;省本级及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财政管理级次向省本级及市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新增限额的分配管理,主要是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并统筹考虑中央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地方融资需求等情况,采用因素法测算。”该负责人介绍,分配上采取正向激励原则,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对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同时,兼顾一些地区的重点融资需求。比如,中西部地区举债空间可能不如东部发达省份,但这些地区棚改、扶贫等任务较重,所以在分配上也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重大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根据各地承担的相关任务,来测算融资需求。
将建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相当于给债务设了天花板,目的是控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这个上限,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
2016年,审计署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中反映,截至2015年底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审计署要求,要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
根据审计线索,财政部对相关违规或变相举债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对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银监会也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风险交叉传染问题,对个别区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将建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转请省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风险总体可控,要提高债务支出绩效
“经济新常态下,不仅要及时化解公共风险,而且要完善公共风险管理,防范公共风险的产生和累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从2017年国家预算安排来看,财政赤字率保持3%水平不变,财政赤字规模2.38万亿元。这一规模是适度的,绝非大肆扩张。
从我国政府总体债务情况看,截至2016年末,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约为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GDP初步核算数计算,负债率约为36.7%。即使把或有负债考虑进去,我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
“这在世界上属于较低水平,也在我们能够的承受范围之内。”刘尚希认为,虽然地方债务水平较高、还债压力不轻,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社保基金支付困难、财政压力较大问题,但这属于短期和局部困难,风险总体可控,谈不上发生地方财政危机。
从资产看,地方债务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虽然在财务上不是都能变现的资产,但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实实在在的作用。今天的债务将换来明天的增长。“当然,还要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提高债务支出绩效。”刘尚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