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省财政近日下达226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生活补贴等。根据计划,2015年我省从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中选拔了大学生“村官”680名。
自2008年以来,我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6922名。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已逐年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