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未婚交女友 图谋不轨施强奸

23.05.2014  20:27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陈燕贵)向女网友谎称自己未婚,以交往为由,欲实施强奸。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6日,该县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刘某通过在网络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杨某,为了获得她的芳心,刘某谎称自己未婚,杨某信以为真。没聊几天,两人便相约见面。2102年11月8日晚上11时许,刘某在一网吧见到杨某,心生淫念,以到宾馆休息为由,将杨某带到漳浦县绥安镇某宾馆,并提出要与杨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强行将杨某压在床上。杨某谎称要先洗澡走进浴室,正要将浴室门反锁时,刘某强行冲入浴室内,在浴室内将杨某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