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137名专职调解员驻所调解纠纷 解放基层警力

06.07.2015  11:32

  福州新闻网7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榕公宣 融公宣)有事拨打110,是许多市民的习惯,这“”不仅仅指案件,还包括诸如邻里纠纷、夫妻矛盾等各类矛盾纠纷。这些“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占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福清市公安局巧借“公调对接”的东风,发挥专职司法调解员的作用,在解放基层警力的同时,各类小矛盾、小纠纷的调处成功率明显提高。

  所谓“公调对接”,即110接处警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的机制。具体说,就是110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对一般民间纠纷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轻伤害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分流到各级公调对接机构,进行调解。

  今年2月13日上午,80岁的李依姆与儿子因为赡养纠纷到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求助。原来,李依姆退休后长期与儿子一起生活,并将自己的工资卡交与儿子保管。但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发生矛盾。之后老人提出去养老院生活,并要求儿子返还自己的工资卡。儿子则提出将工资卡归还母亲的同时,断绝母子关系,并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民警了解事件原委后,将母子俩带到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驻所调解员介入调解。驻所调解员一边讲理一边普法,母子最终达成谅解,老人去养老院生活,但工资卡仍交由儿子保管;儿子每月支付老人700元零用钱,并负责老人的其他生活开支。

  2013年以来,福清市公安局联合司法、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推行“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驻所人民调解室。2014年5月,137名专职调解员进驻辖区35个公安(边防)基层派出所和50多个社区警务室,正式“上岗”。据统计,自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以来,共受理案(事)件1390件,调处成功1342件,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16.3%,公安基层警力得到有效“解放”。

  福清市公安局三山派出所所长林伯淦介绍,“公调对接”实施前,三山派出所每天接处警11起左右,实行“公调对接”后,派出所接警大幅下降。去年,三山派出所移送了185起民事纠纷给调解中心,目前已全部调结。按一起民事纠纷投入2个民警算,就是370个警力。三山派出所把这些“挤出来”的警力资源放在预防管控、侦查破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初以来,三山辖区刑事发案数下降23%,破案率上升12%,群众的满意率也提升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