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就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答问
财经部网站今日发布通知表示,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我国自11月29日起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0.14元/升。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正值成品油调价窗口期。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会造成油价上涨。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可有所降低。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因此,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我国汽、柴油消费税是价内税,这次消费税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其中,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
问:为什么要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的消费税政策?请谈谈此次政策调整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由于资源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并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石油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接近60%。寻找石油资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和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我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受到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严重雾霾天气困扰,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既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应抓住当前较为宽松的能源供需环境,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不仅可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而且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