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43部门明确6849项责任 谁"越位"谁"失位"一查便知

03.11.2015  10:49

  提起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您是不是觉得就只是环保部门的责任?其实不然,这其中的责任还涉及经信局以及发改委。昨日,厦门正式对外公布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厦门市级43个部门共明确责任事项6849项,另梳理出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责任划分事项91项。责任清单所涉及的43个部门已全部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责任清单,接下来也将在市政府网站上汇总公布,市民可上网查询。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厦门公布权力清单,40个政府部门精简4521项权力。权力清单重点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昨日公布的责任清单则旨在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多部门监管事项特别是市民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且责任不仅明确到各个部门,还落实到具体处室。

  记者注意到,在各部门当中,责任事项总数最多的为市公安局,共有628项,市市场监管局紧随其后,共有561项责任事项。责任清单中对91项各部门交叉的责任事项也做出了详细规定,以防止推诿扯皮行为。

  若是未能履行职责的,又当如何追责?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以省审改办确定的追责情形为基础,明确部门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权应承担的责任。比如,对行政许可的追责情形,根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受理、审查、决定、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工作要求,明确适用13种追责情形,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存在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就要追责。(记者 蔡樱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