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校车安全2)家政接送车成校车 谁来管?

05.06.2014  10:53

既然这些社会车辆没有通过审批,为什么却能上路从事学生接送服务?这件事该由谁来监管呢?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出现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互相踢皮球的尴尬情况,继续来看报道。

  第二天中午,记者再次来到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门口,只见家政公司的面包车果然又在进行学生接送服务。随后,记者现场报警。鼓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后,便对这些车辆放行了。 (现场:车开走) (声音来源 福州市鼓东派出所民警:(这种算不算黑校车?) 现在政府管理说不清楚。你说不正规肯定不正规。它需要相关手续,审批手续。 (不是公安这边查的?) 只能查他们有没有超载,车子有没有年检,驾驶员驾驶资格有没有。 (如果当校车不是还要有其他的审批?) 更多的是教育局方面审批。) 属地派出所不能做出处理,那么交巡警能否进行查处呢? (声音来源 鼓楼区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民警:这个相关部门会去管 (什么部门?) 运管吧 有个交通整治委 他如果没有营运资格的 就是运管) 而对这一说法,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给予断然否认。 (声音来源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校车不是我们管的。 (谁管的?) 教育局和交警//校车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   我省于2013年10月16日公布的《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对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履行的管理职责都有了细化分工。其中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却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有权 查处 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行为。然而一旦落到实处,两个部门却依然互踢皮球。 记者又向福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对方表示,目前社会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已经被纳入到校车范围进行统一管理,准入政策也已放宽,不过,必须先申请报批。 (声音来源 福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 詹翌:要作为校车接送必须向当地政府申报,申报通过一定的路径许可后,获得校车营运资质,才允许从事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服务。)


【编后语】       家政接送车没有经过审批就当成校车使用,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门口,在福州以及我省的不少城市很多中小学门前,都能看到这种情况。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孩子的接送服务确实有很大的现实需求,作为家长也很无奈,即便了解这其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也只能将就。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落实好《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该严格标准的一定要严格标准,相关部门在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方面就要尽可能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还要要靠执法部门严格监管,确保孩子们上下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