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日前发生多起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 已有1人死亡
18.08.2016 12:44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海峡网8月18日讯(记者 章微 实习生陈秋慧)每逢夏季,进入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示: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昨日,记者从南平第一医院获悉,该院收治了误食毒蘑菇中毒的4名病人,其中1人死亡。
据了解,8月13日,在邵武市打工的贵州人杨先生与其母上山时,看到路边长着灰白色的野菇,见野菇酷似贵州常吃的一种蘑菇,他们便采了3朵回家煮汤。喝完汤不久,杨先生及其父母、姨夫均出现不适,但都没去医院。第二天,4人病情加重,被转诊至南平市第一医院进行救治。15日,杨先生母亲因抢救无效去世。目前,杨先生父亲和姨父脱离了生命危险,杨先生病情稍重。
无独有偶,同样因为食用了野生蘑菇,三明沙县47岁的罗女士昨日还躺在三明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病床。
罗女士的女儿小庄说,8月8日中午,家里煮了爸爸上山摘来的野生红菇,请亲戚品尝。爷爷、姑妈、表弟、阿婆在饭后出现呕吐、头晕症状,爸爸妈妈和姑父随后也出现不适。表弟可能因为吃得少,饭后只是感觉有点头晕。
小庄说,由于父母吃得比较多,毒素扩散至全身,多器官受损,一度要依靠呼吸机和血透才能维持生命。8月10日前后,医生给父母下了病危通知书。目前爸爸已转到普通病房,妈妈还在重症监护室。
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示:野生蘑菇中毒进入高发期,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万一误食毒蘑菇:1.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保留毒蘑菇样品供救治人员参考;2.在等待救援期间,通过汤匙压舌根等方式催吐,但孕妇慎用;3.若呕吐次数不多则要洗胃,越早越好,一般在4至6小时内效果最佳;4.可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导泻、灌肠、输液、利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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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6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