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06.04.2017  19:34

 

  “过去至少要跑三趟,今天跑一趟,我就完成多本证书申请材料的提交,为企业大大节约时间、成本。”5日, 福建 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健大药房成为首批享受此次改革红利的企业之一。方健大药房的白女士在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为“证照分离”改革点赞。

        合并核准为此次“证照分离”改革的创新亮点之一。“通过‘证照分离’的合并核准改革,该药房申请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是将原有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三个事项合并受理,企业只需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便可取得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4月起,GSP认证检查费用也同时取消,将为企业节约16个工作日时间、9项申报材料的准备和3500元认证费。

        “证照”分别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过去开办企业,需“先证后照”。2014年,国务院推动商事登记向“先照后证”改革;2015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在上海等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证照分离”指证照相对脱钩,形成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让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能更便利取得参与市场经营的资格。具体而言就是,进一步减少前置和后置审批,把一些 行政审批 事项改成承诺制,有一些取消,有一些改为备案,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福州此次改革试点共选择170项行政许可事项,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行政审批平台展开试运行,5月正式运行。由于涉及部分法规规章调整问题,先期实施148项事项。据了解,170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六种方式推进,其中完全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3项,合并核准由12项合并为5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89项,严格市场准入36项。值得一提的是,合并核准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证照分离”改革提出的创新举措,把单一取消与组合取消有机结合起来。所有改革事项将按“一事一措施”的方式逐条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尤其是在食品加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从2.0版(先照后证)到3.0版(证照分离)转变,促进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营造更宽松、便利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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