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试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十三五实现人人有社保

18.04.2016  12:55
  

  《福建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基本实现人人有社保

  按照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75万人以上,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0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建50个省级创孵基地

  我省将遴选扶持50个~1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支持建设50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

  支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力争在各设区市重点扶持建设1所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省重点建设15所办学定位准确、整体实力领先的技工院校。

  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中失业人员安置工作,引导有序转岗,促进再就业。

  全省博士后站将达20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3000人;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执行所任(聘)职务(岗位)工资待遇;探索两岸职业资格互认办法,开展福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立法研究。

   试点跨省就医结算

  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开展医疗费用智能化审核监控,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实现生育医疗费刷卡即时结算和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

   建社保卡综合服务平台

  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覆盖。

  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逐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推动乡镇(街道)、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指挥中心,统一执法着装和装备。

  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全省集中、“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二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数据信息平台。(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