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法院传递司法拥军“正能量”

06.11.2014  18:04
  依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日,诏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带队来到县武装部,与詹满昌政委及武装部官兵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下称《意见》)全文,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达成共识。

  一是要抓好审判,开创军地共建新局面。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最直接、最主要的途径。要依托诏安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认真落实《意见》中对案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审理、诉讼保障、纠纷调解、裁判执行、司法服务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完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及时化解纠纷,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缓减免诉讼费,有效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二是要立足实际,完善军地共建新机制。充分发挥县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与县双拥办、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沟通、案件通报、纠纷联调、综治维稳、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涉法问题调查研究互助和资料互通,合力提高涉军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三是要强化服务,促进军地共建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部署,持续组织开展拥军活动。举行维军审判工作座谈会,通报维军审判工作情况,征求对维军审判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通过业务培训、庭审旁听、案例评析等形式,提高官兵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军;深入诏安军事演练驻训基地,送法到一线,了解驻训官兵所需,全力保障演习顺利开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支持部队正当、合法的管理行为。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