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检察院特许取保侯审犯人为母亲尽孝送终

28.11.2014  18:18

 

   福建检察网11月28日讯(郑楠德 肖燕娥) 11月28日,特许取保候审为母亲尽孝送终的沈某专程来到诏安县检察院,热泪盈眶地向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反复致谢。这是该院成功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得到采纳的典型案例。
   今年2月18日,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沈某被诏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2月26日,监所检察干警在进行监区巡视过程中收到沈某要求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沈某在申请书中反映自己母亲病故,且家中并无他人善后,急需回去料理后事。在得知该情况后,监所部门联合公诉科、看守所等部门召开会议讨论情况。在发现沈某的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监室内表现良好等情况后,监所部门向公诉部门建议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获得公诉部门采纳。3月3日,被取保候审出看守所的沈某马不停蹄赶回家中为母亲送终。5月2日,诏安县法院审理后,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庭审后,沈某表示自己一定会洗心革面,决不再犯,努力做个好父亲。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诏安县检察院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涉及侦查和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