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的士摄像头夭折,折在理念短板
今年4月份,广州小部分出租车上,曾经试验性安装了前后摄像头,因后摄像头正对准车内乘客,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据悉,这部分试验性摄像头疑因涉及隐私问题,已被全部拆除。
虽然对于出租车公司而言,摄像头在试验期间免费安装和使用,但无论相关费用最终由谁承担,总归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只试用了一个月就被拆除,未免遗憾。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失败的试运行。有很多人认为,本次失败的原因或许在于涉及侵犯乘客隐私。但笔者以为,并非如此。
任何一项举措都不可能带来百分之百的利好,在出租车里装摄像头也是这样。相关举措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可以帮助乘客找回遗留物,减少纠纷;可以监督司机服务,减少摩擦;可以给司机和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减少危险。而另一面,也确实可能危及乘客隐私。
然而,由摄像头打开的隐私之门完全可以由制度、技术、法律来关上。事实上,广州市本次试安装已经采取了多方努力。在技术上,摄像头全程监控内容,实时传输回后台专门的监控中心硬盘中保管。在制度上,规定着只有广州市交委在需要调查取证时才能调取相关录像。
此外,乘客的隐私还有法律护航。能够接触到资料的人员并不多,只要录像被不当使用,很快就能找到侵权者。而侵权者不仅可能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还可能承担刑责,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按说,乘客已经得到了全方位的隐私保护,为什么抵触情绪还是那么大呢?这在根本上是运行理念出了问题,相关部门单边推动,并没有从乘客角度出发,赋予乘客一系列权利,以消除乘客顾虑。
首先,在定位上,并没有让乘客感受到这是一项利大于弊的举措。同在广东省的东莞市从乘客服务为出发点,主打监控司机和乘客实时打分功能,不仅没有遭到多大抵触,反而迎来了一片叫好。其次,摄像头安装的位置也并不妥当,既可能挡住司机视线,更是直对着乘客,给双方都带来了不适感。
最重要的是,并没有明确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全可以以缩略图方式,在车内明示摄像头的有效范围,要求司机在乘客上车前明确告知,并且为乘客安装开闭装置,由乘客自行选择、操控是否接受监控服务。
如果只是制度、技术层面的问题那都并不是问题,总有两全之法。可是,如果理念出了短板,再好的初衷都断难成功。实际上,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所有改革者、创新者都需要变管理为服务,时刻从群众角度出发,让群众感受到权利和尊重,而不是义务与剥夺。如此,改革创新才能以最低成本、最小阻力顺利推动。(苏润)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