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用法律制度之手摁住财政空转
近日,财政部发布9月份全国财政收支情况。其中,税收收入8007亿元,同比增长2.3%,但非税收入1946亿元,同比增长27.1%。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9月份财政收入情况反映了,收入增长有人为拉动的痕迹,部分可能存在地方虚收空转非税收入维持财政收入的增长(10月26日《华夏时报》)。
财税领域,似乎一直不太平静,先有过头税,今又来了财政空转,仿佛一下子进入“注水”财税时代。所谓财政空转,包括税收空转和非税收入空转。税收空转主要是指政府通过预征税款、实行完税奖励、无偿出借财政资金给应税单位缴税的做法。换言之,资金以税款的名义经过纳税人、银行、税务局、财政局周转一圈后,又回到其原始位置的周转活动。
审计署今年在对东北某镇审计时发现,2013年全镇实际财政收入156万元,却虚报为2690万元,虚增16.24倍,且当地财政造假问题已经持续多年。该镇党委书记称,虚报财政收入主要通过企业税收先缴后返和空转、反复入库等方式进行。当然,这一现象并非东北某镇独有,在其他地方也很常见。又譬如,天津一家效益非常好的民营企业,为了帮区政府完成税收任务通过贷款给政府交税,而当地政府随后通过完税奖励、税收减免等政策把钱又返回到企业,企业再还给银行。
至于财政空转形成的原因,有着复杂的现实和制度因素。与学校升学率类似,财税任务也是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的指挥棒,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围绕着这个魔棒转。而现实中,由于全国各地的财政计划编制,运用的是基数比例法而非零基法。基数比例法,就是以上年度的财政收入为基数,根据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当年度的财政任务。这种财政计划编制方法,既会产生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出现隐匿税款、平衡量入库、过头税以及财政空转等现象。
财税专家高培勇曾撰文指出,不少地方规定的税收收入增长率都在15%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摸高至25%。在有些地方,表面上虽未直接规定具体任务数值,但附加了更为可怕的抽象原则:不低于甚至高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为了稳增长,很多地方政府不得不“双管齐奏”,既搞实的,也玩虚的,大肆征收过头税,或者征税“空运转”,否则,就不能完成年初税收计划,从而影响官员升迁与政绩。
从现实语境看,目前财政空转已成国家不得不面对和破解的棘手问题。要想从根源上治理“注水”的财政,笔者觉得,不妨用制度之手,摁住财政空转。首先,要控制财政增长速度,譬如,硬性规定每年的财政增长速度,要与GDP同步,以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实现财政负担的公平与正义。同时,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必须按人大批准的预算进行执行,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下达征收任务。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部门,要革新税收计划编制办法,取消税收任务计划,以地方人大批准的预算收入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