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有信仰,才能有远方

28.03.2016  09:36

  ☉本报评论员

  一副看似柔弱的肩膀,担负起群众的期盼;一袭黑色庄严的法袍,彰显着信仰的力量。行进在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她留下了坚实的足迹,收获了远方的风景。

  今天,本报推出通讯报道,介绍时代楷模、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先进事迹。我们看到,十几年来,她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她凭借扎根基层、坚守法治的理想信念,用真心换来了民心,以实际行动回答了“如何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时代命题。

  今天,当人们都在思索“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黄志丽用实实在在的言行告诉我们——“有信仰,才能有远方”。

  远方有风景,征途有荆棘,信仰是照亮道路的指明灯。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信仰便融入了黄志丽的血脉和灵魂。她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把自己的理想信念融入党的事业之中,融入为人民服务之中。她饱含公仆情怀,“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她坚守公平正义,时刻牢记“司法公正是老百姓最大的期盼”。她永葆清正廉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信仰是不可或缺的精神之钙。正是信仰,让黄志丽在诱惑面前擦亮双眼,在案牍劳形下挺直腰板,在是非曲直中站稳脚跟。正是信仰,让她一路前行,勇者无惧。

  回望波澜壮阔的征程,在英模辈出的漳州大地上,我们见证了信仰旗帜代代相传。从“四有书记”谷文昌到“时代楷模”黄志丽;从“舍小家、顾大家”的龙江精神,到顽强拼搏的女排精神;从红军进漳的革命精神,到漳州110的服务精神……因时代不同,先进典型的内涵不尽相同,但信仰的力量一脉相承,精神的火种生生不息。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接力,把信仰化为了“一团火”“一股劲”,才有今日漳州日新月异的变化。生活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思考:眺望远方的地平线,我们是否调准了人生价值的坐标?

  远方并非遥不可及,信仰并非高不可攀。一间坐落于社区的简朴调解室,一位善断“家务事”的普通女法官,黄志丽是我们身边的“时代楷模”,她的事迹可钦可敬,她的精神可望可学。

  学习楷模只有变成行动才有力量,崇高信仰只有付诸实践才有价值。此刻,“三个建设年活动和一大攻坚战”正如火如荼,踏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撷取汪国真的诗句为每一个远足者壮行——

  走向远方是为了让生命更辉煌。

  走在崎岖不平的路上,

  年轻的眼眸里装着梦更装着思想。

  不论是孤独地走着还是结伴同行,

  让每一个脚印都坚实而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