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小偷反腐”呼唤官员财产阳光化

24.09.2014  11:07

  曾有网友调侃,“家中失窃、日记丢失、二奶翻脸”是反腐三大利器。现在,二奶举报频频立功,小偷反腐也出现了“升级版”。

  媒体今天(9月23日)报道,大连市今年初打掉一盗窃团伙。该团伙先后盗窃了大连市两名局长住宅:大连市财政局局长李圣君、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立新。两名局长被盗现金及财物总值均超过100万元。现在二人已被大连纪委立案调查。

  两起盗窃案的几个特点很有意味。一者,目标性明显。同一个盗窃团伙连续在两位实权部门一把手家作案,肯定经过了周密的观察。二者,改暗偷为明抢。在徐立新家作案时,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挟持徐立新妻子的方式进入其家中的。三者,被盗者宁吃亏不报案。李圣君被窃一事爆出,源于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审讯过程中的供述,李圣君家失窃120余万元财物,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并未报案。

  从此三点可见,偷窃官员财产是多么“”的事情。既可光天化日下明火执仗,又无需担心事主报案东窗事发,更可一次性得到巨额收获——如果是盗窃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前副司长魏鹏远家,点钞机还要超负荷工作。盗窃团伙的这种大胆、这种底气,来自于对官场现状的观察、对官场潜规则的娴熟利用,来自于对“无官不贪”判断的笃定。

  官员财产至今没有“阳光化”的制度设计,但小偷们稳、准、狠的作案方式,已经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民间对于官员财产已经有基本的估量,对于各个部门实际掌权者的收入、福利、寻租渠道、权力变现能力都“心中有数”。坊间闲谈,常有“某官腰里有多少个数”的估计,亦有“在这个位置上干净不了”的判断,若恰好此官员东窗事发,就会发现民间的估量很多都八九不离十。在人人都道路以目、传递“你懂的”信息的情况下,还在捂着官员财产的盖子,不啻掩耳盗铃。

  作为现代政治治理所必须的制度设计,“官员财产公开”却一直难在中国落地。试点地区前仆后继,整体性的铺开却遥遥无期,而且在铺开的可能性上也并不乐观。现在,为了替代这项吏治的基础制度,一些本土化的政策(比如个人事项申报)正在强化,初衷是部分性替代这项制度的功能,并弥补行政伦理中的价值缺憾,但实际效果却远难如愿。比如,按照处级(含处级)以上干部都要申报个人事项的要求,新闻中的两位局长的财产早就应该白纸黑字报给组织,又何必等小偷发现、纪委再立案调查呢?

  实际上,不论官员财产公开将经过怎样的本土化适应,引入公众监督、引入公共质询程序都应该是其核心内容,这是破除权力封闭运行,发挥震慑、监督和肃贪功能的关键所在。这个核心内容落地的难度有多大,潜在贪腐者的势力就有多大;相反,这个核心内容落地的希望有多大,官员财产阳光化的希望就有多大。如果没有它,想要发现官员的贪腐事实,公众就不得不冀望一些边缘化的、鸡鸣狗盗的手段。因此,各地上演的“小偷反腐”虽荒唐却也讽刺,不妨把它当成一种对“阳光财产”的另类呼唤。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