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引进的是不是高层次人才?我省不再只有专家评审“一条道”

02.06.2015  09:56
  什么样的人称得上高层次人才?记者从5月28日举行的福建省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政策宣讲活动上获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近期将公布实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将与专家评审同步实行资格条件制、推荐制、积分制等办法。

  近年来,我省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为探索建立常态化、有竞争力的引才工作机制,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福建省加强引才工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而《评价认定办法》正是与这一计划配套衔接,从主要对象、基本条件、分类标准、认定流程等4个方面,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认定作出系统规定。

  目前,我省引才“百人计划”实行“专家评审制”,这一机制凸显人才评审确认的公平性、公正性,但评选周期相对较长,难以适应快速精准抢占人才的需要。而未入选这一计划的其他引进高层次人才几乎处于政策支持真空地带。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详尽列出我省引进的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的评价认定标准。符合评价认定办法规定条件之一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闽前或来闽后,都可由推荐人、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各设区市的人才服务窗口申报。所在市(区)组织部将会同人社、发改等部门,在收到申报书1个月内研究,直接审核确认,之后报备省里。外省已入选“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的,还可直接认定。

  这意味着省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评价认定权限将下放给设区市或省、中直部门,而省委人才办主要负责制定人才标准。“认定流程更便捷高效,政策支持面更广,而且多部门联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既有利于对人才从不同角度评价,也有利于人才引进后政策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传统受聘、创办企业的方式外,合作、受派也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

  今后,除省引才“百人计划”、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省特支“双百计划”人才继续实行专家评审制外,我省将以用人主体认可、行业认同、业绩薪酬为主要标准,探索建立资格条件制、推荐制、积分制等人才评价认定机制,让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更精准高效、简便易行。(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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