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82人获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其中中学教师46人

12.09.2016  12:40

  福建日报讯(记者 郑璜)近日,我省首批评审出82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中学教师46人,小学教师16人,幼儿园教师5人,教研人员15人;在一线教学和教研岗位工作的教师占79.27%。

  2012年底,我省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选定在福州、厦门、三明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先行先试,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今年是这项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开的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