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陈镇

19.11.2014  12:23
  本报讯(本报记者 周敏)“长期以来,福建省高院始终与《法制今报》保持着良性互动的良好合作关系,报纸鲜明的法制特色和紧贴民生的风格深受广大读者和基层法官的喜爱,已经成为适合社会各阶层阅读的法制主流媒体和读者身边贴心的法律顾问。”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省高院法官陈镇向记者谈起了心中的《法制今报》。

  35年来,本报始终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生动活泼的文字,一一为读者呈现,让读者在品味每篇报道的同时,客观了解法院工作,在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上做着积极贡献。“多年来,福建高院也十分支持《法制今报》开展法治新闻报道,积极为采访报道创造条件,并通过联合开设专栏、加强新闻发布等方式,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接受媒体监督,希望我们继续一同为引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陈镇笑着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既对法制类新闻媒体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法制类新闻媒体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我们希望《法制今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八闽,放眼神州,找准定位,不断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和影响力,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和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作为本报的读者,陈镇希望《法制今报》能够与时俱进,越办越好。

  “今后,福建高院将进一步拓展与《法制今报》的合作空间,通过开设专栏、联合策划、定向组稿和加强日常业务交流等方式,全面加强沟通交流合作,共同传播司法主旋律,唱响司法‘好声音’。”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