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设置赌博机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侦破

15.06.2014  14:58

6月15日,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外宣布,成功侦办一起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刑事案件,收缴赌博游戏机28台,刑事拘留1人,治安处罚8人,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湖北省首例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被定罪为开设赌场罪的案件。

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凡设置赌博游戏机10台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今年来,荆门公安机关加大对电子游戏机赌博的打击力度。5月26日22时40分许,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前期暗访核查的基础上,对位于掇刀区某市场内一家大型赌博游戏机室进行收网行动,现场抓获正在利用游戏机赌博的刘某、吴某等6名参赌人员及游戏机室服务员张某、李某,现场收缴“五星宏辉”赌博机18台、 “捕鱼达人”赌博机1组10台,收缴赌资14000元。现已初步查明,业主熊某(男,现年48岁,沙洋县后港镇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掇刀区大桥巷机电市场一门面房内设置28台赌博机供刘某、吴某等人赌博,并聘请张某、李某为参赌人员提供“上分”、“收钱”等服务。

经查,熊某设置28台赌博游戏机组织赌博活动,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开设赌场罪定罪情形,市局治安支队以开设赌场罪立刑事案件侦查,对熊玉邦予以刑事拘留,赌场服务员及其他参赌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采访中,记者从荆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当前,由于公安机关对电子游戏机赌博整治力度较大,一些胆大妄为的人和警方打起了”游击战”,电子游戏机赌博从城区向农村转移,有些农村的个体经销店、集镇超市,甚至个别危房内都隐藏着电子游戏机赌博。今年以来,荆门公安机关先后查获数十起此类电子游戏机赌博案件。(韩红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