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常委会许可对省代表符敦雄采取强制措施

31.07.2014  11:48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省五届人大代表符敦雄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会议对主任会议许可对省五届人大代表符敦雄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