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将可由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办结

16.11.2015  10:58
  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承接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分工表》,将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这意味着这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后在厦门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了。该项工作有望于12月底前启动受理。

  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加工贸易许可、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等,涉及工商、卫生、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领域。

  根据《分工表》,厦门片区承接实施的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32项由厦门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其余221项涉及行业技术支撑事项,通过信息化系统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由厦门片区管委会出具行政许可证书,实现“办事不出区”。(《厦门观察》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崔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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