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业教育不再“低人一等”

25.06.2014  14:04

 ■  社论


  应清理导致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教育管理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包括在大学招生录取时,把学校分为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时,设置学历门槛。


  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毕业生工士学位(试点)授予仪式上,身穿导师服的特邀嘉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俞仲文向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证书。据报道,这是国内首所高职院校试水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授予学位。建立“工士”学位制度(试点)是湖北职院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的改革探索。


  而就在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授予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工士”学位,在我国还是新鲜事,对此赞弹皆有,赞成者认为,这有助于提高职业学院的地位,并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流通渠道,而质疑者则认为,授予高职毕业生“工士”意义并不大,有谁会在乎这个“学位”头衔呢?何况,目前只是由学校授予,并没有纳入国家学位授予体系。


  授予职业学院毕业生“工士”学位,当然不会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不过,这却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学历层次的必要步骤,也让高职毕业的学生有一种学术的荣誉感。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走向职业性与学术性并重,早已是趋势。


  在美国,社区学院的毕业生通常被授予副学士学位,这种做法,有利于社区学院与普通高等院校流通、学分互认,不少社区学院就和名校签有转学协议。我国近年来在发展职业教育时,一直提到要建立“立交桥”,但学生的流通渠道并没有真正建立,授予“工士”学位即副学士学位,是有价值的探索,有助于改变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形象。


  当然,让职业教育不再“低人一等”,所需做的还有很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还需着力解决两方面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要努力为职业学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清理导致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教育管理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包括在大学招生录取时,把学校分为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时,设置学历门槛。


  其次,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设置课程、自主开展教育、自主授予学位,政府只负责投入保障和依法监管学校依法办学,把办学质量的办学质量评价交给受教育者和社会。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提升了,其授予的学位自然就有含金量。


  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也是一个国家制造业兴盛的人力资源根基。而且,很多职业教育毕业的学生工资收入并不低。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固然需要人们改变观念,也需要多一些“工士”这样的教育创新,大胆推动职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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