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追求
现在常讲,获得感幸福感。那么究竟什么是获得感幸福感?从根源上追寻这种感觉的来源,或许就在于两个字——比较。比原来更好了,叫幸福感;比原来更多了,为获得感。2020年,我们既能回顾决胜全面小康、收官“十三五”的满满场景,也能展望奋斗“十四五”、启航现代化建设的美好未来。而其中最为鲜明思绪情感,就是获得感幸福感。
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12月4日,迎来了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满满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纵向比较,回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阔步前行,社会运转更加有序、法治光芒更加闪亮,特别是一些冤假错案的纠正,让公平正义深扎人心;横向比较,相较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无疑是一个充满安全感、洋溢和谐美好的国度。
而这一切,都源自久久为功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列宁曾经讲,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波斯纳也曾说,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促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进一步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保持良好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
设定国家宪法日,正是为了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没有人不需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也没有人不期待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法治是需要、追求,更是准则、信仰。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唯有更大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给社会治理“减负”,方可让百姓安定舒心。
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使之成为全社会的一种信仰和追求,不仅要善抓重点,让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打头阵、做表率,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整个社会共同知法、学法、懂法,也要紧盯难点,将农民工、农村留守人群、城市暂住人员、无(待)业人员等流动人群作为普法宣传重要对象,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滴灌”教育、针对性普法,推动实现全覆盖,更要用好支点,运用各类网络平台载体,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用好网言网语、加强案例教育,创新体验互动、打造特色品牌,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实用性和带入感趣味性,切实做到“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全社会持续掀起学用宪法和法律的热潮,不仅可以让每一位公民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庇护,更是举全社会之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就良法善治之美,创造更多令人振奋的发展成就和民生福祉。(泉州市文明办 陈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