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015.4.14:让校园“有毒食品”无处可藏 国务办出台整治措施
让校园“有毒食品”无处可藏 国务办出台整治措施
2015-04-14 20:56来源: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4月8日电(实习记者 张丹)据悉,3月10日,海口市第25小学海甸分校发生7名学生呕吐、腹泻事件,经调查,该事件属于食物中毒。“小饭桌”、“辣条”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家长和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高度重视。
为打击“有毒食品”,国务院办公厅今日下发《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旨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范有害动物疫病疫情风险,外来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传染病传入。
学生中毒事件频发 校园“有毒食品”都来自哪?
近期,各类学校连续发生校内外食物中毒事件,而“有毒食品”的来源也受到家长们的重视,从以下中毒事件来看,“有毒食品”主要来自于校内食堂和校外餐馆。
校内食堂
2015年3月21日,闽侯荆溪镇溪下村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榕西校区共有15名师生在该校食堂用餐后有发烧拉肚子症状。
2014年12月19日下午,海口市龙华区布朗幼儿园部分幼儿疑因食用不洁食物出现腹痛呕吐症状,截至晚上22时30分该班有10名幼儿在省人民医院秀英门诊部治疗,年龄均在4至5岁,诊断结果为食物中毒。
2014年9月24日上午,昌江海尾镇中心幼儿园的数百名学生吃过早餐后,21名学生先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另外还有15名学生也出现了身体不适。调查表明,由于当天幼儿园的厨工在烹煮豆浆时,烹煮的时间不够,豆浆粉内的皂素没有完全溶解,这才导致学生们饮用后发生中毒症状。
校外餐馆
2015年3月16日中午,福建工程学院部分学生食用从“巴西烤肉店”外送的套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截至3月17日16时,共有38名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经过治疗,已有35人痊愈后陆续返回学校,有3人仍在住院观察治疗,现神志清楚、生命体征平稳。
打击“有毒食品” 有关部门出了哪些有力措施?
连续发生的学生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甚至国务院办的广泛关注,继国务院办下发《通知》后,不仅学校在大力监管食品安全,各级管理部门也积极配合,发布整改措施。
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柳江县食药监局与卫生监督所和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边远乡镇、村级小学食堂和幼儿园食堂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为学生提供膳食加工制作服务、超范围超期限经营、用腐败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膳食、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严格依法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对不规范食堂立案调查,给予处罚
今年3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对辖区内127所中小学、托幼机构学校食堂、职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其中有3所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立案调查、给予行政处罚,17所学校因不同程度的食堂管理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完善,存在食品污染隐患等问题被责令整改。
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近日,红旗区食品监督所共检查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41所,当场下达监督文书41份,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学校食堂已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校(园)长、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隐患意识,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等活动,强化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