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规民约》成为乡风文明助推器
村规民约顾名思义就是共同约定自觉遵守行动准则,它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能力,违反村规民约将受到相应惩处。实践表明,村规民约在维护本村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规范推动作用。如今,村规民约在推进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依然具有积极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要注重《村规民约》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订《村规民约》。
充分挖掘原有契约。随着时代的变迁,有的保留了下来,有的消失了。那些保留下来的村规民约,尽可能地发掘整理那些在乡村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村规民约,传承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精华,在村规民约建设过程中,发掘整理传承过去好的村规民约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新规范而成,发挥着新的作用。村规民约也将民主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道德力量融合起来,提升了群众文明素养,将继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掀起乡村文明新风尚,成为乡风文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美”齐现的助推器。
不断赋予时代内涵。这就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做到及时修订、制定疫情防控村规民约,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村民的疫情防控意识。村规民约由此能够倒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将疫情防控有关内容写进村规民约,便可以有效提高村民的自我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行为准则。一项新修订或制定的规约,要做好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在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乡邻和睦、乡村安定。
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根据时代要求建立新的村规民约。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在村规民约制定上,也要积极向这一要求靠拢。要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围绕乡风文明建设、遵纪守法、环境治理、发展经济等方面制定规则、细化约定,让村民真正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知道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让村规民约成为有着村民广泛共识、必须共同遵守的一种契约,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全面加强监督指导。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村规民约是村民的共同商讨制定,实现村民自我约束,当地党委政府民政等有关部门也不能放手不管。受村民所处环境、知识水平等因素影响,村民可能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对乡村文明建设的要求不那么精准到位,村规民约难免存在与有关要求相悖、不合时宜等情况,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村规民约的制定进行指导,要重视村规民约的建设,适时地更新调整,让村规民约在乡风文明发挥作用,农民生活越来越好。(大田县委文明办高上钗)